星报讯 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省企业如遇困难可以适当减免土地使用税。其中,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土地是指纳税人自用的土地,不包括纳税人出租、出借等土地。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纳税人用地,不得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