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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监区长“虐待”犯人,降为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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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监区长“虐待”犯人,降为狱警
因得到被打犯人的谅解书,免予刑事处罚
朱永宏 戴英杰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两名犯人因在车间打架,监管人员遂要求二人到办公室了解情况,但二人均矢口否认,均不承认打架事实。在训斥过程中,监管人员鲍某将犯人丁某左眼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7月9日,记者获悉,庐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犯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被告人鲍某,安徽省庐江监狱原副监区长。其在工作期间,发现服刑人员丁某与周某在车间工作时打架,遂要求二人到办公室了解情况。但两名犯人矢口否认,均不承认打架的事实。因鲍某已在监控中查看到两人的打架经过,所以鲍某知道他们在说谎。

鲍某将丁某通知到办公室,训斥中,鲍某顺手从办公桌上拿起1根警用伸缩棍打到丁某的面部,致丁某左眼受伤、鼻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丁某左眼伤构成轻伤2级、鼻骨骨折伤为轻微伤。

随后,服刑人员苗某与吴某又在车间发生争执,鲍某到现场制止,苗某不听警告继续叫骂不止且拒绝到办公室谈话,鲍某当场抽打了苗某面部两巴掌,在苗某被带至办公室后,鲍某又抽打了其两耳光。

近日,庐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身为监管人员,殴打被监管人,且致一名被监管人轻伤,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鉴于鲍某积极赔偿丁某,且得到丁某的谅解书。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犯虐待被监管人罪,免予刑事处罚。另据了解,鲍某的工作已被调整为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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