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近日,网曝河南濮阳清丰县一名7岁男孩小洪波和猪一起待在泔水车里。志愿者探访发现,男孩家境贫寒,父亲靠养猪、蹬三轮养家;母亲精神障碍,非打即骂致孩子头上身上满是伤疤,冬天也不让孩子进屋里睡觉,孩子一年四季蜷睡在院子角落里,至今不会说话。(今日本报17版)
一个7岁的孩子,一个鲜活的生命,几乎像猪一样被散养,一年四季睡在院子里,迄今不会说话,而且遭受非人的虐待。人们不禁要问:说好的政府兜底去哪了?
据村民说,孩子的母亲共生育5个孩子,只成活了2个,老大被亲戚抱走,老二就是这个和猪同住的孩子,另外3个“都是被他们的母亲咬死的”。这种直逼人心理底线的残酷,让人不忍耳闻目睹。据说,谈起这个不幸的孩子,村民们常常心酸落泪,也经常给他吃的、喝的、穿的。所以,我们相信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过相关情况,村党支部、村委会也不会不知情。那么,令人费解的是,对农村特困群体负有兜底责任的相关部门在哪里?面对与猪同住的孩子,不用再讲什么大道理,也不必引述法律法规,凭常识即可断言有关部门的尸位素餐。
去年2月,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当时专家称,办法将社会救助上升为根本性、稳定性的法律制度,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解决急难问题构建起完整严密的安全网,一个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已经形成。但事实证明,专家过于乐观了,再好的制度设计,若没有执行就等于零,就是水中花、镜中月。
枉为人父人母者可恨,失职失责者该如何追责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但当务之急的是,要给小洪波寻找一个温暖的归宿,填补其成长空白。同时,更要让制度长出“牙齿”,严厉惩治尸位素餐者,让政府的兜底责任不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