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调”国土厅长沦为囚犯的人生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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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国土厅长沦为囚犯的人生转轨

 

5 家庭成员成为受贿“得力助手”

“陈良纲到底在什么时候开始收钱,没人知道。”住在合肥市永红路国土厅老宿舍的一名陈良纲的同事表示:“他的家庭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底子比较薄。作为邻居,这么多年来,没有看到什么人往他家里送东西。或许是职务升迁后,家里人影响的结果。”

记者从判决书中发现,根据陈良纲供述及自书悔过书证明,他收受相关人员钱、购物卡、股份,受贿款被存入银行、购买房产、投资股票基金及用于家庭开支等。而其妻子插手管钱也就在所难免。

根据判决书介绍,2005年,杨某某与韩某某、徐某某成立某拍卖公司、开发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下半年,为承揽宣城市国土局的土地拍卖业务,杨请陈良纲打招呼,陈良纲打了电话。拍卖公司如愿承揽了拍卖业务。为表示感谢,2008年1月,杨某某安排人到陈良纲家,送给陈良纲之妻人民币10万元。

此外,在与段某某的往来中,陈良纲供述,段送给他的大部分钱,他交给妻子了。在法院确认的证言中,陈良纲的妻子证明陈良纲曾交给她受贿款200余万元。

6 儿子出国读书有人“赞助”

在陈良纲的受贿事实目录中,与其他贪腐官员敛财手段一样,其儿子出国读书,也成为众多有求者送钱的绝好借口和时机。

判决书中提及,2009年上半年,某公司代理从凤阳县有偿调剂3000亩新增耕地指标给黄山市的业务,为办理新增耕地储备入库手续及得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该公司负责人尚某到陈良纲办公室,请陈在耕地入库和指标调剂方面给予支持。后经陈良纲同意,该3000亩新增耕地入库,之后有偿调剂给黄山市。

2010年上半年,尚某公司与凤阳县合作开发约5000亩新增耕地,尚某与公司股东陈某请陈良纲在土地指标入库方面予以帮助,陈良纲答应。2012年下半年,该项目新增耕地得到确认。

为表示感谢,从2009年到2013年间,陈、尚先后送给陈良纲钱物43万元现金、1万美元及5000元购物卡。

其中,2013年初,陈、尚俩人获悉陈良纲儿子去美国读书要交纳保证金,遂到陈良纲办公室送30万元,说凤阳县5000亩新增耕地入库办好了,这是给小孩出国用的。

7 厅长落马“搭进”一名法警

值得一提的是,在专案组办理陈良纲案过程中,多名被调查对象急于打探案情进展,与一名陪护法警搭上了线。而该法警则借机多次索取、收受钱款。

童某原是合肥某区检察院司法警察。2013年8月至11月,童某被抽调至安徽省纪委参与办理陈良纲案。先后对合肥某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韦某、安徽某医院法定代表人邓某,以及合肥某4S店原总经理张某进行谈话和陪护。

办案期间,童某违反办案纪律,化名“金林”向韦某透露案情。谈话结束后,韦某为感谢童某的帮忙,送给其2万元,童某予以收下。后童某继续化名“金林”,以借为名向邓某和张某分别索要1.5万元、5万元,并如愿收取。

2014年7月25日,合肥市检察院收到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的童某向调查对象索要钱款的线索后,将童某带至询问室进行询问,在询问过程中,童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童某的母亲代退缴赃款5万元。

随后,童某因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对其退缴的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对其未予退缴的赃款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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