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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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拐办主任:
拐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死刑

 

6月17日,“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帖子刷爆微信朋友圈。对于这一观点,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昨天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6月17日,朋友圈一条帖子被广为转载,帖子中有一张底色为黑色的图片,图片上一位流着眼泪的男孩子并配文“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贩卖儿童死刑。”落款则为“某某公益宣传”。在此图片被数以万计的网民疯狂转发的同时,一些由资讯公众号发布的内容相似的帖子也纷纷露面。

随后,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

昨天上午,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发布微博,表达个人看法。他认为,鉴于拐卖危害巨大,应依法从严惩处人贩子,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坚决依法适用死刑,以震慑犯罪。他同时建议,买方应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减少收买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拐卖犯罪发生。陈士渠还提醒,家长应看护好孩子,加强防范,减少悲剧发生。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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