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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裸照”莫拿艺术创作遮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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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裸照”莫拿艺术创作遮羞

□张玉胜
 

近日,一组在故宫博物院拍摄的裸体照片在网络流传。一位年轻的女模特全身赤裸,立在洁白的殿阶下摆出种种造型。这组网络热传的照片,尺度之大引起网友争议。针对网友“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质疑,摄影师通过个人微博回应称,创作没有影响任何人。(6月1日《新京报》)

明明是对挑战道德底线、有伤公序良俗的女性裸体的大尺度渲染,却偏偏被拍摄者冠以“艺术创作”的遮羞噱头。“故宫拍裸照”事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不仅在于其存在“亵渎文物”、“伤风败俗”等诸多“不雅”,更在于其以种种借口掩饰自己有悖文明、有碍观瞻、有辱国格失当之举的巧言狡辩。围观故宫“裸照门”,驳斥拍摄者的遮羞托词,或有助于澄清模糊认知,维护文明正义,厘清散播黄色低俗与正常艺术创作的是非边界。

诚然,在被称为“艺术”的领域里,的确不乏有关对人体展示的绘画、雕塑、摄影等艺术性创作和行为。但仅仅将“人体艺术”解读为男性或女性脱光衣服展示的裸体形象的观点,却是片面和扭曲的认知。故宫博物院乃是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著名博物馆,其文化身份极为特殊。在文化圣地随意公开拍裸照,甚至骑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其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还严重悖逆故宫博物院应有的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恶意践踏。

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的公共领地,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就不再归属于个人私事,而是具有了宣传和广告般的观瞻属性,就必须考量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并力避其负面效应。罔顾社会公德、挑战价值认知,以满足个人欲望和好奇的所谓“艺术创作”,只能沦为备受质疑、遭人唾弃的“下三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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