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再生育 最高获万元补助
那么多“有关部门” 管不住“住改商”?
3上一篇 2015年5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那么多“有关部门” 管不住“住改商”?
物业公司纷纷呼吁政府合力整改“住改商”
□ 记者 张崴
 

近日,本报连续刊发关于小区住宅房被改成商业用房的稿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小区里有饭店、美容院、洗衣房,甚至还有男子SPA会所,商户们赚钱,居民们抱怨。尽管国家出台了《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限制住宅改成商用,但由于没有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和专门的执行机构,查处“住改商”成了一道难题。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为此采访了物业、房管局、规划局、城管局等多部门,结果这些部门均称,只靠一个部门无法管理。

市民:还我们安静与安全

昨天,还有不少市民给本报打来热线进行投诉,称他们小区也存在类似现象,给生活带来不便,也给安全带来隐患。

家住合肥市长江西路一小区的李女士在电话中说,她居住的楼房是公寓楼,一层有好多户,楼层也比较高。可是,在她家楼上有人开淘宝店,有时半夜十一点多还能听到扔快递的声音。有时电梯老是被占,得等上好一阵子。“这些电梯都是客梯,可是,经常见他们一次性占用两部电梯拉货,长此以往,真怕电梯出事。”李女士说。

家住胜利广场中环国际大厦的马大哥说,他们大楼里商业公司特别多,有人开公司,有人开汗蒸房,每天来来往往的都是陌生人,加上地理位置又靠近火车站,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物业:希望政府部门介入

采访中,很多业主纷纷表示,这种“住改商”的行为只要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应该就能杜绝。那么,是不是物业对此不管不问呢?

昨日下午,记者首先与恒盛豪庭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据一负责人介绍,“住改商”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此,物业公司也多次与这些商家进行协商,可是,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没办法赶他们走。不仅如此,还有不少商家不交物业费,对此,他们都已准备进行起诉。

当谈起这个问题时,来安小区物业的负责人也是一筹莫展,“我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向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为此,城管、工商部门来过小区进行协商,但不知为何,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该负责人说,他们只能控制这些商户尽量不扰民,不破坏小区公物。

法制办:房管局应占主导地位

谈及“住改商”,物业公司都表示非常头疼,没有执法权没办法管理。那么,这个问题该由哪些部门管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

昨天,记者与合肥市法制办取得联系。据立法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住改商”确实是目前一大社会问题,牵扯部门比较多,但具体划分还应该由房管局、规划局和城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其中,房管局应该占主导执法地位。

房管局:不能擅自“住改商”

据合肥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如果想在小区的居民房里搞经营,首先要征得周围邻居同意,经营者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然后按照‘谁许可谁主管’来进行管理。如果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与周围的邻居发生纠纷,邻居可以向工商部门,也可向小区物业或街道或区里等投诉。”

规划局:负责鉴定商户合法性

据合肥市规划局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住改商”一事,规划局主要负责鉴定商户合不合法。具体办理程序是这样的,首先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对商户进行举报,将材料申报给城管部门,然后,城管部门再向规划局发函,由规划局对商户进行鉴定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将再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城管局:规划鉴定后将取缔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商铺无照、无证,且经过规划局鉴定属于不合法经营行为,城管局将对该商铺进行取缔。“涉及的部门太多,如果可以由统一的部门来对‘住改商’现象进行集中管理,有望彻底解决因交叉管理导致的管理失效。”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