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乡干部撵野鸡进农田,打伤种田农民”的视频被人发送到网上,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5月6日,记者联系到了被打农民蔡国福的儿子蔡殿辉。他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5月4日,老人目前还在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驾驶越野车的是肇东市太平乡司法所的一名乡干部,打伤老人的是车上的两名年轻女子。(5月7日东北网)
乍一看,驾车撵野鸡,如果放到农村这个大环境中来看,事情也不算大。但当驾车者是乡干部时,问题就有点复杂起来。
比如面对“司法所的一名乡干部”这个身份,我们就至少有两个疑问:一是5月4日明明是上班时间,乡干部何以却在“驾车撵野鸡玩”?二是其所驾驶的车辆是什么车?如果是公车,是否公车私用?其车上所拉的两个年轻女人又是谁?是否也是公职人员?
疑问到此显然还远远没有结束。因为乡干部驾车不是在公路上撵野鸡,也不是在荒滩上撵野鸡,而是在农田里撵野鸡。农田毕竟不是公路,越野车呼啸而过,地被轧实,庄稼则可能面临被毁。这无疑是对农民劳动成果的恣意践踏!而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一个基层干部身上,我们除了遗憾,显然还有愤怒!
问题的关键在于,乡干部上班时间开着车“撵野鸡玩”,其本身已经涉嫌违规违反纪律,已经有错在先,在被村民制止时,其何以还敢趾高气扬,甚至纵容同车女子打人?
乡干部撵野鸡事小,但小事背后所隐含的不守纪律、党性原则沦丧、无视农民利益和权益的大问题,却表现得淋漓尽致。对此,相关部门明显需要严密调查,然后给予严肃处理!同时,面对去年以来已经发生的多起类似的“干部打猎打伤甚至打死人”事件,我们显然也有必要举一反三,管好一些干部“撵野鸡玩”的不良嗜好,避免其撵丢了公职操守、政府信誉和公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