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4月27日,省纪委监察厅对近期各地查处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省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这7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五一”即将来临,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则将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加大责任追究,深入纠正“四风”。对“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典型问题一:卫生院办开业庆典收受礼金
经查,2014年5月6日,萧县永堌镇卫生院综合科闫永利用其所经营的自行车专卖店开业举办庆典活动,公开违规收受礼金。萧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闫永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永堌镇卫生院院长周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彭晋忠行政警告处分;萧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闫永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收受的礼金收缴县财政。
典型问题二: 公车私用被暗访发现
经查,2015年1月3日,明光女山湖闸管所驾驶员王礼淦经请示该所副主任黄河(主持工作)同意后,驾驶单位公车到全椒县老家办私事,被滁州市纪委暗访发现。明光市水务局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王礼淦记过处分,个人承担车辆燃油费、过路费共计300元;给予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黄河记过处分。
典型问题三:违规申报建办公房 擅自开工
经查,铜陵县钟鸣镇在已有办公用房面积达标的情况下,仍违规申报建设办公用房,并擅自开工建设;铜陵县发改委对该项目越权审批,县住建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监管不力。铜陵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时任钟鸣镇党委书记、镇长马胜本行政记过处分;铜陵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时任县发改委主任陈七一、时任县住建局局长李应征行政警告处分。
典型问题四:警察公款吃喝并发生人员死亡
经查,2014年1月8日,祁门县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光辉等一行5人到闪里派出所交流学习,晚上闪里派出所所长郑小武等安排宴请并饮酒,其中一人酒后摔伤死亡。祁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康光辉、郑小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县公安局政委王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彪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郑学军诫勉谈话;黄山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祁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峰党内警告处分。
典型问题五:纪检干部对违规发福利“开绿灯”
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原纪工委书记钱胜宏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问题。经查,2013年3月至2015年2月,钱胜宏任贵池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贵池工业园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既没有及时予以制止,也没有就此事向上级纪委报告。贵池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纪检岗位。
典型问题六: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
经查,2014年底,淮南矿业集团党委组织部老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6000元发放给员工,并采取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方式进行报销。淮南矿业(集团)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经办人郑玉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中心主任廖运祥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中心副主任刘伯文、刘东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乔多高行政记大过处分。
典型问题七: 违规借车使用并转嫁报销
经查,2008年6月至2014年7月,五河县教育局长期违规借用县新华书店一辆三菱越野车,并将该车发生的加油、保险和维修等相关费用在新华书店报销。蚌埠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五河县教育局局长刘善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河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教育局局长孙家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