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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政策 昨起再次调整
重大决策没落实 省长请你来“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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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政策 昨起再次调整
首套房首付最低2成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继4月8日省直公积金二手房首付比例政策调整之后,4月27日,省直公积金政策再次调整,直接明确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此前的最低3成降至最低2成,和合肥市直公积金再次处于“同一起跑线”。

此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就曾发文,表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贷款利率上浮10%,但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一直为30%。

4月27日,这次是省直公积金第二次发文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含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20%;还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含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30%。

该中心同时提醒:在这之前贷款资料已受理的,按原规定执行,不享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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