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宿州市67岁的环卫工昌德光在清扫马路期间,被突如其来的机动车撞击,当场身亡。有目击者称,当时有交警部门的警车追赶,致使该车慌不择路,酿成此祸。昨天,宿州市交警支队七大队回应称,或许有警车路过,但是否有追赶仍需调查。
本报记者
事发:路边环卫工不幸被撞身亡
4月17日,67岁的环卫工人昌德光像往常一样,来到熟悉的市区天门大道附近清扫马路。
下午3时许,一辆蓝色机动车快速冲上天门大道辅路,直接撞上昌德光老人。
昌德光应声倒地,一阵挣扎之后,这位老人再也没了动静。
“快救人!”全程目睹昌德光被撞过程的市民张海涛(化名)立即冲了过去,但不管怎么呼唤,老人再也没能醒来。
肇事车辆撞人后冲过路牙,扭转方向迅速逃逸。
人们报警,民警和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昌德光已因伤势过重死亡。
目击者:警车追赶致使慌不择路
大白天为何会有车辆如此横冲直撞,即便是在辅路上依然如此高速行驶?死者家属要讨个说法。
那么,事发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全程目睹的市民张海涛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惊险一幕。“肇事车辆是一辆外地牌照的蓝色机动车。当时我看到一辆交警队的警车在追赶这辆车,警车开得很快,前面这辆蓝车为了躲交警,就横冲直撞地乱拐。后来,警车试图超车,准备截停这辆蓝车,蓝车就冲进辅路,也没减速,直接就把环卫工撞了。”
“如果不是警车追赶,那辆蓝车也不会慌不择路冲进辅路撞人。”死者家属认为,肇事司机和追赶的警车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采访中,多名目击者均表示,当时看到警车追赶肇事车辆。
交警:有没有追赶行为并不确定
那么,宿州市交警部门又是如何回应?
昨天,宿州市交警支队七大队柏队长表示,事发当天,按照宿州市交警支队部署,七大队在两个路口设置卡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当时我们发现一辆浙江牌照的车辆,车体是混合的,而且还改型,前面大灯也是抹了蓝漆,看起来很像是套牌车,民警在查缉过程中,车辆突然加速逃跑。”柏队长说,该车在加速行驶过程中,操作失控撞向了路边工作的环卫工人昌德光,致使昌德光死亡。
当时到底有没有警车追赶?柏队长称,也许有警车路过,但有没有追赶并不确定。他坦言,下一步将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是否有追车情况,如果经调查确实有追车情况,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目前,宿州市交警支队正全力追缉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同时,宿州市公安局将成立调查组,核实交警是否有追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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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警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