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铜陵市政协原副主席吕爱民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对其退赔的赃款30.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爱民在担任铜陵市郊区区委书记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3.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在担任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其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吕爱民在配合调查其他案件时,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吕爱民退缴了全部赃款,其近亲属主动代为交纳没收财产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