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29日,庐江县检察院对庐江首起利用QQ诈骗案提起公诉,庐江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嫌疑人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查查明,嫌疑人韦某在网上购买木马病毒程序,盗取艾某的QQ号,其后韦某以艾某的身份与艾某的母亲联系,谎称参加培训需缴15800元,并让艾某的母亲将15800元汇款给学校的“陈主任”,后韦某又冒充“陈主任”,让艾某的母亲汇款至户名为“陈××”的账户。
当日,艾某的母亲将15800元汇入该账户,随后发现被骗报警,警方及时将账户冻结。韦某前去取赃款,发现银行卡已被冻结,遂让宋某持“陈××”身份证与其一同至某一农业银行进行解锁取款,宋某(已判决)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韦某潜逃,直至2014年12月1日被抓获。
归案后,韦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追回赃款并发还被害人。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和韦某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韦某服判,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