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男女双方刚认识三天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准备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时,新娘子却不见了。近日,在歙县法院调解下,这一“快餐”式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
去年12月,22岁的小方与年长其15岁的曹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第三天便去歙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双方开始共同生活。两天后,正当曹先生沉静在新婚幸福之中,准备按农村风俗举办婚礼时,新娘子小方却不见了。介绍人找到小方父亲,才知小方又不同意结婚,外逃悔婚了。曹先生无法接受这沉重的打击,要求小方父亲全额退还先前给付的6万元彩礼并赔偿损失。
无奈之下,小方的父亲只得联系女儿,要求其回家处理此事。小方以结婚系其父亲做主,双方无任何婚姻基础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最终经法院调解,小方如数退还彩礼6万元,并补偿曹先生经济损失5000元,双方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