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检查结果也是一样……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我国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3月29日新华网)
原卫生部早在2010年6月就发出了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2010年底就该实现的医疗检查结果“互认”,到如今却依然是困扰患者的老大难问题,“久治不愈”的老大难,究竟难在哪?
医院主观“软抵制”,是医疗检查结果“互认”难的根本原因。在全面清理整治以药养医乱象之后,处置费与检查费就成了不少医院“创收”的重要途径,医院甚至将此与医生的绩效挂钩,大有“以检查养医”的趋势。认可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就意味着自身收入的急剧减少,因而打着“诊疗需要”的幌子,行拒绝认可其他医院检查结果之实,就成了医疗行业的“行规”。
卫生部门尽管早已发文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在推进的过程中却缺乏细化的操作流程,以及有效的监管跟进,导致检查结果互认工作没有真正落实到医院中去。没有落地,再好的政策也无法发挥实效。
再者,医疗检查结果“互认”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之前的医院检查存在误差,医生按照原检查结果进行诊疗,发生医疗事故,担责的往往还是现在进行诊疗的医院与医生。这种可能存在的风险不予以规避,医疗检查结果“互认”也必定会遭遇各类“软抵制”。
医疗检查结果“互认”难在利益纠葛、监管不严落实不彻底、存在医疗风险,要根治问题,就必须得对症下药。“以检查养医”的趋势理应首当其冲,切莫让“以检查养医”重蹈以药养医的覆辙。
同时,也应该通过完善的机制,规避结果“互认”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例如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建立一套“首次检查负责制”,发生医疗事故,如果是之前医院的检查结果误差所导致,那就应该由提供检查结果的医生与医院担责。让医疗检查收益与风险的主体统一,既能扫除结果“互认”的后顾之忧,也能倒逼医院提供更精准的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