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2013年9月颁布,并规定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据了解,办法颁布一年半,一张罚单都未开。该办法中“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规定曾被热议为“尿歪罚一百”。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是为了管理,但取证比较困难。基层执法人员也坦言,以前对这一块不是很重视,且公厕多为街道城管部门管理,也不太可能进行处罚。(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从城管部门至今未开出一张罚单的尴尬现实来看,厕所不文明行为如何监督,如何执行处罚措施确实是问题。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否定城市立法引导公厕文明的善意。所谓“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城市规定对不文明如厕行为罚款,其目的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营造一种文明氛围,引导一种文明习惯。
如厕文明实际上是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尿歪罚款”看似雷人,实则“可爱”。“尿歪罚款”实际上提出了带有普遍性,但又不被重视的如厕公德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尿歪罚款”引起热议,说明如厕文明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公众的重视。
对准“便器”大小便,便后冲洗厕所,如厕讲文明,保持公厕环境卫生这样的点滴小事,虽有点小儿科,但反映的是一种文明习惯,一种精神境界。诚然,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不短的文化积淀过程,但现代人应该是文明习惯的代表与倡导者。文明工作、文明生活,守住起码的文明道德底线。政府把不起眼的如厕文明问题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讨论,规定如厕不文明罚款,引导、督促公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本身就是一种文明意识使然,这种带有共性的小题大做值得肯定。
其实,有些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毛病,在某些地方不文明行为已经成了不文明习惯。面对臭味飘散、一片狼藉的公共厕所,公众除了感叹文明风气日下,现代人道德滑坡以外,思想也会逐渐变得麻木,无意识地克隆不文明行为习惯。
违法犯罪自有法律追究,不文明习惯多靠内部规章与道德舆论约束。我们无法苛求“高大全”式的完美典型。而如厕文明,公共空间的环境卫生实际上也是城市文明素质、文化底蕴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这个问题并不可小视。增强文明道德意识,多一份公德之心,是现代人应有的道德准则。
从这个意义上讲,“尿歪罚款”固然有些滑稽,但是反映出城市对文明现实的无奈与焦虑。如果“尿歪罚款”能给公众心灵上的震撼,公众逐步养成文明如厕习惯,我们对此大可不必上纲上线,一味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