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月16日16时许,肥西县公安局三河民警执行巡逻任务,当巡逻至三河镇大药房附近时,细心的民警发现地上有一红色钱包,经清点,皮包内除了有四千余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外,还有一张名为高某某的身份证。
民警根据钱包内身份证上的信息,在公安系统上进行查询。在获取其电话号码后,民警与高某某取得了联系。电话中,民警认真核实信息,初步确认钱包的主人就是高某某。
随后,高某某赶到派出所领取钱包。高某某告诉民警,近期其丈夫身体不适准备住院治疗,当天下午其到三河大药房买药,匆忙中将装有住院费的钱包遗失。重新拿回钱包的高某某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