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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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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南翔集团董事局主席 余渐富:
避免出现大量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南翔集团董事局主席余渐富表示,当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社会经济活动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之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立法工作任务相当艰巨。

余渐富认为,目前我国立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缺乏系统性;立法预见性不足;法律、法规使用“试行”和“暂行”无规定。他建议,为避免法律体系的混乱,方便执行,建议在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重新审视法律体系建设,构建系统性的法律体系。

“在提升立法的预见性方面,法律应当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经济社会发展是遵循一定的规律的,建议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提升立法的预见性,避免法律文本颁布后出现大量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

他还表示,“暂行”和“试行”应有明确规定。“暂行”和“试行”法律法规的存在是因法律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尚未成熟,既然是“暂行”或“试行”就应当有明确的时限,以便于立法部门及时审视“暂行”和“试行”法律法规与社会关系的协调性。建议对“暂行”和“试行”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规定法律法规使用“暂行”或“试行”的情形,给予“暂行”和“试行”法律法规2年至3年的“暂行”或“试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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