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完善消费环节 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据新华社电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11日发布的《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说,通常情况下,经营者能够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消费纠纷。但仍有一些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履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意见》明确,如果有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据介绍,对拒不履行首问责任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机场“奔驰撞人致9死”肇事车或承担千万赔偿金
据《南方日报》报道 3月1日下午,一辆奔驰小轿车行至深圳宝安机场高架桥离港平台转弯处突然失控,撞向路边围栏观光的人群,造成9人死亡,23人受伤。后经证实,肇事车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客户。
据深圳一位保险业内人士介绍,根据《2014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此次交通事故善后所需的赔偿金主要有几项: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不含司机本人),死亡赔偿金总计约1064万元;23人受伤,其中9人危重伤,1人重伤,2人中度伤,人均治疗费及残疾补偿金等需要约20万元,合计约240万元;15人轻伤,人均治疗费1万元,合计约15万元。
“根据广东省人身损害赔付相关规定,本次事故的赔偿金预计将超过1319万元,也就是说,肇事车辆面临赔付的巨大空洞。”上述业内人士称。
记者近日从中国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获得证实,肇事车辆在该险企投保了交强险,但未投保三商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也就是给予投保人最高12.2万元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赔偿金缺口仍高达1300余万元。”上述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