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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借“招商引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我省土地补偿 本月起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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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土地补偿 本月起执行新标准
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区域已划定,从3月起,我省将执行新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本次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与省政府2012年公布实施的平均标准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

据介绍,2009年、2012年,我省分别公布实施《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征地规模逐年增加,征地补偿标准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差距明显,这是本次调整的客观需要。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政策规定,我省肯定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的对象为2012年省政府公布实施的各市、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开展调整。调整中使用的农作物年产量、价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础数据均来源于安徽统计年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等数据来源于省人社厅。

调整后,全省农用地平均标准每亩39108元(系按农用地补偿标准及区域面积加权平均),与省政府2012年公布实施的平均标准每亩33760元相比提高了15.84%。新的补偿平均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提高幅度适中,有利于新旧标准的相衔接,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市、县(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南、北地区差异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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