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学生时代开始恋爱,毕业两年后结婚,婚后有房有车,贷款全无,夫妻俩月收入2万多,在他们那个城市算可以了,按理说生活并无多大压力,而丈夫却变得越来越容易暴躁,曾经的阳光少年,已不知去向。
暴躁到什么程度呢?哪怕出去吃一顿一百块的饭,他都会觉得是不道德的,对不起他的父母,只是因为父母比较勤俭节约;有一次她开车去他亲戚家,不小心蹭了一块漆,他暴跳如雷,下车后用拳头砸墙,甚至打自己的脸。整整发了两天脾气,责怪妻子不会开车;如今,她的身体不太好,医生要求吃药,而他执意要在此时要小孩,说万一怀孕了,药物对小孩不好,于是阻止妻子吃药;某天她在客厅盖着毯子看电视,然后上床睡觉,他随后默默叠好毯子,责怪妻子没有整理好毯子,而且说这是她父母没有把她教育好;他逼迫她要小孩,她说这个时候不合适,因为他们自己的问题都没有处理好,他不罢休,闹到凌晨两三点,用台灯照着她的眼睛不让她睡……
这句话说出来大家都懂,但一个会使用暴力的男人,不会在初次见你的时候就使用暴力,不会在你们蜜月期就暴露他会使用暴力,甚至在你们交往的最初三五年都不会展现他暴力的一面,啊,这对姑娘们来说真是不幸,我们这个国度暂时还没有实行试婚制,也没实行婚姻五年一签约的制度,倘若嫁给了一个有家庭暴力的男人,再去离婚,得白白浪费多少青春。
听起来很恐怖吧,而在外人看来,他们曾是和谐恩爱的一对。所谓的家庭暴力,并不单单指肢体受到伤害,大吼大叫也是暴力,冷战也是暴力,而用台灯照眼睛,更是暴力,甚至是酷刑,用强光刺激嫌烦,是美剧里经常看到的桥段。在我看来,任何不愿协商,使用不理智的手段来和对方交流的行为,都是家庭暴力。
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就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指导意见。以往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今已明确对家暴加强司法干预,比如,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按照故意杀人罪论处,而制止家暴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甚至,杀害长期施暴人,可酌情从宽处理,其中明确指出: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甚至可以认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这项意见,大大保障了那些长期处于家庭暴力之下的人的权利。
我们一生可能遭受各种各样不公平的待遇和暴力,哪怕走在大街上,也有几率突然遭遇横祸。在社会关系中,可能遭遇各种隐形的歧视。在家庭中,还会遇到另一半的暴力,而这是让我们最难过的,因为是来自你在乎的人,也只有在乎的人,才能带来真正的伤害。所以,无论如何,都请和平分手,就像你们结合时一样,自愿、和谐,而非互相折磨,更不要互相憎恨。 孙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