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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至3年”不现实但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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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延至3年”不现实但值得期待

□黄春景
 

“女性延迟退休的相关政策,还可与延长产假相结合。”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说,可借鉴国外经验,将妇女的产假逐步延长,甚至可以延至3年,直至孩子上幼儿园。(3月3日《重庆晨报》)

对于政协委员建议的“产假延长至3年”,有网友表示赞成,也有网友认为不现实。事实上,产假多少天,在国际上并没有统一标准,但可以看到很多国家都给了更为充裕的产假时间。依笔者看,一旦有了“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这样一个前提条件,那么“产假延长至3年”虽不现实但值得期待——在原有的产假基础上,只要相关部门及各个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产假延长至3年”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根据现行法规,我国妇女生育一般情况下享受3个月左右的产假。可现实是不少在职妈妈休完3个月产假后,不得不停止母乳喂养。尽管国家规定,产妇上班后有哺乳时间,但由于家与工作单位距离较远、工作单位不具备哺乳条件等诸多原因,女性在工作时间能够顺利哺乳的并不多。上班族妈妈产假一旦画上句号,孩子基本交由长辈、保姆照看,这不仅造成隔代教育冲突与矛盾,同时还造成了素质相对较低的保姆直接教育孩子,不利于人口素质提高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产假延长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政府也在加大对职业女性健康权的保护,并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制度以法规形式得到不同程度体现。此次专家所建议的“产假延长至3年”,似乎太理想化,未必能实现,但这从侧面可以唤醒权利意识,有利于为女职工就业提供政策保护,从源头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此外,“产假延长至3年”不仅对产妇的生理康复和心理调整都会有很大帮助,还对缓解就业压力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说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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