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年薪的高管或是出租车驾驶员、销售人员等无法以标准工时衡量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特殊岗位的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法院原则上讲不予支持。1月26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安徽省高院获悉,随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我省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将统一标准。
拿年薪就不要再想着加班费
“与单位约定年薪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难以用标准工时衡量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而与用人单位实行较高年薪制的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法院原则上讲不予支持。”省高院民一庭庭长文则俊告诉市场星报记者:“不支持加班费的还包括出租车司机、销售人员等特殊岗位的劳动者。”
诉讼期间单位注销出资人要担责
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期间注销的,由其出资人对劳动者承担原用人单位劳动法上的责任。法院有权依据劳动者的申请,将已注销的用人单位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违纪被开除的也有权要工伤补偿
“因严重违纪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对竞业限制协议也作出了说明。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