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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合谋挪用公款 如今“反目成仇”
面对男友辩解,女会计当庭质问:“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吗?”
蜀刑 记者 马冰璐/文 黄洋洋/图
 

女会计为爱痴狂,与男友共谋挪用公款317万多元。庭审中,面对男友的诸多开脱之词,女会计当庭质问:“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吗?”昨日,原合肥市商务局财务出纳会计陶某某和男友陈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站在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被告席上。

女会计与男友同受审,双双认罪

昨日上午9:30,庭审开始,站在被告席上的陶某某身材娇小、瘦弱,陈某身材高大,长相清秀 。年纪轻轻的他们在案发前分别是合肥市商务局财务出纳会计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

据公诉机关指控,陶某某身为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人员,与陈某共谋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公款共计317万多元,其中,供陈某使用300余万元,余款被其单独使用,数额均属巨大 ,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指控,陶某某当庭表示无异议,并认罪。陈某表示认罪,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有异议,“317万多元中,我拿了160多万元,并非300余万元。”

女会计:他骗我挪用公款给他

陶某某称,她和陈某是同一个村的,7岁时就认识了,后来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他一直都知道这些钱是公款。”2010年六七月份,陈某遇车祸需赔偿,“他提出让我将收取的党费 38976.20元挪出给他使用。”

此后,2010年12月~2014年4月4日间,陈某对她谎称炒股或退股金,通过会面、电话、QQ、飞信、短信等方式与她商量,要求她挪用公款供自己使用。信以为真的陶某某遂先后挪用公款共计 317万多元,“他骗我去炒股挣钱,后来又说为了退股金。”

“挪用的317万多元中,我自己使用了5万元左右。”陶某某表示,自己愿意退赔,“我有能力退赔我使用的部分。”

男友:只认可其中160多万元

“这些钱,我只认可其中160多万元。”陈某当庭表示,因为自己和陶某某比较熟,所以找她借钱,期间他也曾归还过一部分钱,“有现金还款,也有转账还款。”同时,他还称,陶某某给他的钱当中,他只知道部分是公款。

“我找她借钱一般都是有急事、做项目等。”他说,借款金额不等,有十几万元,也有20万元, “2012年年底~2014年4月4日,开始有大笔公款转入银行卡。”为此,他们还专门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她催我办卡,说是转账方便些。”

对于他的说法,陶某某称,自己没有收到过陈某的还款,而之所以办卡是因为陈某向她索要的钱越来越多,“办卡后,可以直接从单位账户转钱。”

质问:“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吗?”

在进行最后陈述时,陶某某悔不当初,“我愿意退赔,我曾想过买一份保险,然后出车祸获得赔偿,还上挪用的钱……陈某曾经对我说过:‘你是这辈子对我最好的人,下辈子我要做你的父亲爱护你。’可这就是你爱我的方式吗?”

陈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是国家培养的大学生,可工作没几年,也没为国家做贡献,感到很后悔。

公诉机关认为,陶、陈二人系共同犯罪,并当庭提出了量刑建议,建议法院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11年~14年,建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15年。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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