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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给商品房市场定“规矩”
物业交付15日前必须查验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该局正式发文,要求对万科森林公园等120个今年计划交付的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前期物业查验。物业交付使用15日之前,必须“三堂会审”,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和物业企业到场。合肥市房产局还将对重点楼盘进行专项检查。

合肥市房产局要求,开发企业应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若因物业项目实际情况难以完成,商品房楼盘交付后3个月内,必须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和办理备案手续。其中,不是首期交付的商品房楼盘,应当与已经交付的物业一并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对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实施细则》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在延续、核定资质以及申报优秀(示范)项目时,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证明文件及履约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考评和经营业绩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开发企业拒不移交有关承接查验资料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处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将查验情况报送备案的,按照《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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