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管,主之过” 别让宠物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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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区遛狗连咬2人”追踪
“狗不管,主之过” 别让宠物太“任性”
要养犬先得“入选”宠物免疫档案
星级记者 张敏
 

1月4日上午,一名男子牵着“德国牧羊犬”在省城市府广场附近的天桥上遛,由于驾驭能力有限,大型犬接连扑向两名市民(本报已做重点报道)。市场星报记者昨日在走访中了解到,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喜欢养狗,但养狗引发的邻里纠纷、矛盾不在少数。甚至一些狗主人忽视限制养犬条例,不仅未办理养犬证,就连最起码的疫苗证都没有正常申领。

养狗有什么准入条件?执法部门该如何来执法?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大型犬出门,居民绕着走

快80岁的市民龚大爷住在省城桐城路玉兰公寓,昨日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其亲身经历:小区里养了3只大型犬,体长有八九十公分。“一遇到大型犬出门,居民就闹心。”龚大爷称,起初狗主人为图省事,出门也不拴绳,大型犬冷不丁从角落里窜出来,吓得居民直发抖,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幼童,“几个月前,就有人被狗咬伤,最后赔了点医药费私了算了。”居民一度谈“狗”色变。

居民饱受困扰,最后求助派出所和物业公司,在物业部门督促下,对小区里饲养大型犬的居民进行了登记备案,告知主人应有看管义务,现在稍微好点。

去年2.7万只犬接受“体检”

根据2005年修订执行的《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在市区二环路内等限制养犬区,每户只准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而且养犬主人应及时到公安部门登记领取《犬类准养证》和犬牌。

市场星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具体流程中,主人还须先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犬类健康检查、免疫注射,凭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才能去公安部门登记领取“养犬证”。

合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宠物免疫管理科一名负责人说,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已有27000多只犬领到“疫苗证”,并建立宠物免疫档案。

“入户监管”是难题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而“狗不管”则为“主之过”。

宠物免疫管理科的负责人也坦言,尽管主动给犬类防疫的市民增多,但还是会有“脱管”区域,“一些养狗人没有给爱犬防疫,一旦出现狗咬人伤人事情,处理起来也很棘手。”

“按照规定,如果主人未给爱犬注射疫苗,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该负责人表示,监管的难题还是集中在“入户”上,“面对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很多人并不配合,防疫工作比较难做。”

他建议,对符合规定的犬只,居民应有责任给它们上户口,以便于监管,“也希望能有公安机关配合,进行联动配合执法。”对于大型犬,除了畜牧、公安、城管部门外,工商部门也可以在狗市场交易上规范管理大型犬。

市场星报记者发现,有关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处罚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但通常出现犬类咬人或伤人后,当务之急是带市民去治疗,对于犬类的后期核查被临时耽搁下来。“双方如果就赔偿事宜达成意向,就很少去主动追究犬类是否有疫苗证和养犬证,直接忽略交给职能部门处理的流程。”一名在基层派出所任职多年的民警说。

狗患警情多是咬人纠纷

合肥滨湖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经常会遇到“犬类”警情,多是咬人、伤人或是扰民类,“还有双方已经协商好了,但怕后期出现赔偿纠纷,就报警希望民警来备案。”对于有主犬处理相对比较容易,但如果是流浪犬,被咬市民只能自认倒霉,“公安机关会对存在隐患的流浪犬进行捕杀。”

民警分析,“狗患”纠纷多是源于养犬人未按规定时间遛狗、未拴狗绳或在遛狗时疏忽大意,造成居民受伤害,矛盾不断。“建议犬主将大型犬、烈性犬拴养,提倡不将犬类带入公园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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