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上行贿“黑名单”,不光彩过去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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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登上行贿“黑名单”,不光彩过去可被查

 

据新华社电 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堪称行贿者的“黑名单”。只要登上这个名单,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查到行贿者不光彩的过去。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份名单?登上名单会有怎样的后果?建立这个档案库和反腐有怎样的关系?

这是怎样的“黑名单”?

“黑名单”,也就是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这个库是由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整理、存储而建立起来的。

一旦进入这个档案库,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单位和个人的查询申请受理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也就是说,只要有需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按规定进行查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今年9月查询量达到24.6万余次,创单月查询次数历史最高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高云涛介绍,目前绝大多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来自单位,占查询总量的95.9%。同时,单位、个人携有关证明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本单位、本人行贿犯罪记录,以自证清白的,共有132万余次,占查询总量的六成以上。

上了黑名单,怎么办?

检察机关明确表示,如果上了黑名单,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永无出头之日。行贿单位和个人都有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的机会。

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从生效之日起,只要不再犯罪,经过10年就不再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其次,有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对被查询单位和个人作出评价,根据其规定时限进行处置,而处置时限都比查询期限要短很多。对一些整改和采取预防措施有明显成效的公司、企业,检察机关可以将其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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