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轨”普涨工资应考量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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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轨”普涨工资应考量社会公平

□吴 江
 

12月23日中央通过养老金并轨方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有分析表示,一些基层公务员2000余元的收入,自己负担各项社保缴费相对困难,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或意味着公务员即将普涨工资。(12月24日《京华时报》)

养老金双轨制局面,有着不容忽略的历史因素,是长期积累而成的问题,指望一朝获得求解,其难度更是可想而知。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养老金并轨方案获得通过,但究竟如何并轨,何时才能真正落地,也就并非一蹴而就的事儿。

目前,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达到在职时的八九成,而企业职工退休却只能拿到不足一半的在职收入。大学教授退休可以每月领到8000元养老金,而企业教授级高工退休月入仅4000元。可见,养老金“双轨”制,根本在于替代率的差距过大。究竟如何并,是公务事业养老金体系俯身屈就与企业看齐,还是企业职工养老金向公务事业靠拢,又或选择其他折中方案。从初步的并轨方案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但这是否意味着公务事业体系的养老金替代率也将与企业看齐呢?真若如此,固然意味着改革成本的最小化,但指望退休熬出头的基层公务事业职员将承担改革成本。

并轨后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尽管理所应当,但对基层公务员而言,本就不高的工资,再承担缴费,必然意味着收入的再度缩水。作为“向下并轨”的补偿,公务员工资同步普涨,未尝没有合理性。只不过,当公务员的工资单并不能反映额外的津贴收入,甚至与公务员的生活支出并不相符,缺乏透明与公信力的公务员收入体系,也就难免遭遇“挟并轨以令普涨”的质疑。

公务员普涨工资应该考量社会公平。养老金并轨,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碗水端平,固然天经地义,但在并轨过程中,如何在实现公平的同时,充分保障各方的应得权益,又如何让并轨方案获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恐怕是比养老体系融合更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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