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2月15日电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安徽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四十九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倪发科还对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被告人倪发科应当数罪并罚。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被告人倪发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倪发科的亲属及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据了解,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尚属首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在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实现了大众思维与法官职业思维的互补,提高审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
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