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新社电 8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在庭上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并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做一些更正澄清,否认“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
被告人林森浩穿着其父亲委托律师给他的马甲出庭。其在法庭上陈述两点上诉理由:一、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二、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做一些更正澄清。林森浩称,自己投毒后曾经分两三次用漱口杯从盥洗室的水龙头接水倒进饮水机,是希望进行稀释。他说,他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的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做完这个事以后,我把饮水机的凹槽揭开,看到里面的水比较黄,就用自己的刷牙杯先后舀出两到三次……每次舀出后,我从四楼盥洗室接水倒入饮水机,大概两次。”
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判决书上认定“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实质上上诉人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
庭审中,当被问到是否有话跟黄洋父母说时,林森浩突然失声痛哭,近2分钟情绪无法控制。
下午质证阶段,林森浩辩护律师提出新证据,法医胡志强到庭分析称,黄洋可能患有乙型肝炎,投毒事件和肝炎爆发只是“碰巧”。这意味着,黄洋死于爆发性乙肝导致的急性肝坏死,和二甲基亚硝胺之间并无联系。
辩护人还申请法医胡志强到庭。据知,胡志强是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法医室主任,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等案件中担任鉴定或证论专家。
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8日23时30分左右,历经逾13个小时的审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