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风塑业厂地块将变身大型综合体
居民楼失火,数万现金“葬身”火海
在马路上洗车 最高罚款1000元
3上一篇 2014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在马路上洗车 最高罚款1000元

朱鹏程 记者 宁大龙
 

星报讯  每到晴天,省城庐州大道绿道入口处附近都能看到不少私家车扎堆洗车。在洗车过程中,污水流了一地。这两天合肥的天气接近冰点了,一旦路面污水结冰,将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个人在马路上洗车,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早在2004年7月合肥市政府就出台了《合肥市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禁止占道清洗机动车辆和任意排放清洗机动车辆所产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其他污染的行为。随意向城市道路及其它公用设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损坏公共设施的还要修复赔偿。

据介绍,本月起,合肥市城管系统启动占道洗车整治行动,将加大各类占道洗车,特别是夜间经营性质占道洗车的整治。届时,根据《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所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经营活动,影响环境卫生的,最高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