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务员的职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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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的职场生涯》

张亚琴
古代科举场景
姚崇
 

11月30日,2015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全国百万考生走进考场,角逐约1.3万个国家公务员职位。每年“国考”前后,人们议论最多的便是哪个职位多少比一,哪些职位乏人问津,也会有人津津乐道考场内外的奇闻趣事。

在古代科举考试时期,一人得中,鸡犬升天。因此,各个朝代的读书人都削尖了脑袋参加科举考试以谋取功名。他们一生追求或是“经世济民”,或仅是为了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公务员的福利优厚,自古有之。单说个吃饭问题:先秦时,从政的享受的是养士式供给制,衣食住行不用愁。但后来制度先进了,当官的逐渐“分曹治事”,改领国家俸禄,办公时间内的吃饭问题就得自己解决了。《后汉书·钟离意传》记,汉明帝有次巡夜尚书台,看见某值班人员半夜吃糟糠充饥,龙心大恸,翌日下诏:今后尚书台官员值夜,均由太官供应夜宵和早餐,并提供被褥枕头及服务员两名听候使唤。而唐宋时期公务员在上班时间内,均可享用一顿免费正餐。不过到了明清,“官饭难吃”渐成潜规,偶有美味的食堂必是少数“效益”极高的单位。

下面要说的安徽人和发生在安徽的奇闻趣事,都是和古代公务员的职场生涯有关。

国考:相貌可是个硬条件

科举就相当于现在的国考,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自隋朝设立以来,至唐朝渐趋完善,特别是经武则天和唐玄宗的特殊贡献以后,科举考试俨然成为了天下才子的“试金石”,成为了成千上万读书人“鲤鱼跳龙门”的希望和寄托所在,犹如阿里巴巴的芝麻开门,门的这一边,人头攒动,苦海无涯,门的那一边,是一条通向成功并且用鲜花和织锦铺就的幸福道路,一旦金榜题名,即可光宗耀祖。

在状元录取中,除了势力身份的影响外,其他一些身份,好比姓名、相貌等,有时也有不成轻忽的影响。 “不要以貌取人”是古人传下来的智慧,但是状元的诞生,跟相貌却大有关系。

在老百姓眼里,状元那可是“文曲星下凡”,在皇帝眼里,状元也不仅仅是状元,金殿唱名一路传出紫禁城,百臣瞩目,然后跨马游街万人目睹,甚至还要与外藩使节相见。所以,仪表如何就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了。

从科举制度初始定型的唐朝,相貌仪表便成为必须纳入参考范围的一个因素。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代举办了建国后的首次科举考试。本拟定郭冲为状元,但凤阳人朱元璋觉得此人貌不惊人,不足以显示大明帝国的新兴气象,于是将器宇轩昂、相貌堂堂的吴伯宗点为状元,“以壮国威”。

由于吴伯宗是朱元璋钦点的第一位状元,自然对其青睐有加,赏了一大堆衣服不说,还直接封了个副司长的职务(礼部员外郎,从五品)。这在明代的科举体制中,属于不那么规范的高规格安排。

史料称,吴伯宗外表温和,但外柔内刚,很有性格。他入朝为官之时,正是胡惟庸弄权当政之际。他刚正不阿,不肯依附权贵,因而得罪了胡惟庸,被贬到凤阳歇着去了。但吴伯宗依然不肯低头,时常上书弹劾胡惟庸,称其专横不法,祸国殃民,应当予以严惩。于是,“太祖准奏”,出手废掉胡党,宰了胡惟庸。其实,搬倒胡惟庸,并非吴伯宗弹劾之功,而是朱元璋早就看这家伙不顺眼了。而吴伯宗也风光无限地重返京城做官了。

试用:不作为者当革职或诛杀

曾任安徽亳州刺史的姚崇是武则天的“试用期”选拔出来的。

唐朝的武则天时期,“试官”成为一种制度。当时,想为官者,都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达到做官或者升官的目的。他们被称为“试用之官”。在武则天执政的50多年中,取进士达一千多人,平均每年的录取人数要比唐太宗时期增加一倍以上。武则天规定:“试官”者不作为或不称职,一经发现,轻者革职,重者诛杀。因此想投机为官者,往往上任没几天,脑袋可能就要搬家。因而,在武则天时期涌现了一批名臣,如狄仁杰、姚崇等。他们都经受住了“试用期”的考验。

20多岁时,有一天,姚崇遇到了长于相面的饱学之士张憬藏。张憬藏见他相貌不俗,言谈却文理不通,感到十分可惜,便告诫他好好读书,前途不可限量,千万不要自弃。姚崇听了很受鼓舞,开始“折节读书”,几年后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

武则天当政时,契丹进犯中原,兵部事务繁杂,40岁的姚崇处理得井井有条,受到女皇赏识。不久,他被破格提拔为兵部侍郎,开始到京城任职。公元697年,周兴、来俊臣等人倒台后,姚崇对武则天声称朝中并无人谋反,自己愿“以(全家)百口保百官”,使武则天深受触动。第二年,姚崇由狄仁杰推荐当了宰相,在这个位置上一直干了5年多。

公元705年,80多岁的武则天病势严重,唐中宗李显想让姚崇重新出任宰相,姚崇没有接受。相反,在众人为武则天退位而庆贺时,姚崇却独自哭了起来。其他官员一时感到纳闷,便问道:“今天难道是哭的时候吗?你恐怕要从此招祸了。”姚崇很坦然地答道:“侍奉则天皇帝年代久了,突然离开她,发自内心的感情,实在控制不住啊!昨天参与你们组织的诛杀凶逆之举,是尽做臣子的常道,不敢说有什么功劳;今天与旧主告辞而悲泣,也是做臣子应有的节操,由此而犯罪,实乃心甘情愿。”

说出这番话的当天,姚崇被出为亳州刺史。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虽然远离权力中心却得以保全性命。

工资:包拯年薪达千万

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冬天,大诗人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彭泽县县令。有关这次辞职的经过,萧统的《陶渊明传》叙述最详:

岁终,会郡遣督邮至。县吏请曰:“应束带见之。”渊明叹曰:“我岂能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日解绶去职,赋《归去来》。

这一句“岂能为五斗米折腰”的千古名言,后来成为教授们争论不休的课题。其实,古代官员职务收入还是很高的,比如清官包拯。

宋朝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宋朝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包拯的年薪竟超千万。

包拯一生干过好多工作。最开始做天长知县,先后在扬州、庐州、池州、江宁等地做第一把手。从任职时间看,包拯做的最长的官是大理评事,这是他考中进士之后朝廷封的,是个虚衔,没有实际工作,只拿工资不干活儿。包拯在这个职位上干了十年,其实这十年里面包拯压根儿没上班,一直在安徽老家给父母养老和守孝。由于不上班,朝廷至多给他发半俸。

而包拯年薪最高的时候,应该是在临终前。据他生前好友吴奎给他写的墓志铭,包拯临终前既是枢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同时还被封为东海郡开国侯,官品和爵位之高仅次于当朝宰相,所以这时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资最高的时候。

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达到了两万贯,比当时一个州每年上缴的税收还要多。以现在的钱来说,高达一千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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