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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控烟还须 打破利益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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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控烟还须 打破利益垄断

□张燕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11月24日中新网)

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中国曾承诺将在2011年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2010年,卫生部也曾表示,要在2011年实现这一目标。不过,甚是遗憾,控烟目标并没有如期兑现。至今我国仍无一部国家级的无烟立法。正是因此,也才有了今天立法控烟的征求意见稿。但不得不说,这部控烟立法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来得太迟。

遍览世界,严厉的控烟措施,在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普遍,这是对国民健康的保护需要。甚至一些国家,在休闲的酒吧都禁止吸烟。从2004年1月1日起,爱尔兰明文禁止人们在酒吧里吸烟。反观中国,不仅控烟乏力,甚至还滋长烟草经济。

不难理解,作为全世界唯一实行烟草专卖的国家,同时是世界第一大烟草种植国、第一大消费国,利益上的牵绊实在太多。出于财税和地方政府对短期利益的考虑,造成了我们在禁烟问题上一直表现乏力。但为兑现对公约的承诺,以及对国民健康的负责,有必要早日完成控烟立法。

立法控烟多年未能完成表明,要实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阻力很大并不容易。其实,更大的阻碍在于,即便立法控烟完成了,如何兑现也是个问题。不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难以实现,明令禁止的烟草广告依旧可以大行其道。这说明,控烟不是有法规就可以实现的。

只有鼓励更多不吸烟的人、反对烟草的人进入控烟行列,让控烟有法可依,吸烟率才会下降,才能和烟草经济受益集团形成博弈能力。从远处看,打破烟草经济公众的力量不容忽视。烟草企业和烟草企业的利益代言机构——烟草专卖局,当然会千方百计保证烟草行业发展繁荣。这其中,也包括使用各类隐形广告、软广告,以及所谓公益广告等手段来混淆视听。控烟之路必然漫长,因为禁烟的根本,在于打破现有的烟草专卖制度,让烟草经济不再是垄断利益。

彻底打破烟草专卖制度,地方上是没有动力的,但要全面禁烟,考虑全社会长远的健康问题,中央必须下决心,这才是禁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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