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管局委托本报发《致摊贩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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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老人互跪”引发强烈反响
合肥城管局委托本报发《致摊贩的公开信》

 

11月15日,市场星报以《城管、老人“互相下跪” 情与法何以堪》为标题,刊登了合肥滨湖城管执法时与违规七旬摊贩“互跪”事情。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广泛的谈论和关注。

摊贩治理如何实现规范、文明?执法者下跪的事件背后折射着怎样的无奈?城市管理又将有哪些新的想法和尝试?

昨日,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闻仲平的邀请下,市场星报记者与合肥市城管部门摊贩治理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探讨。

曹杨 胡少殊 记者 宁大龙

背景: 城管、摊贩“相应相生”

“在我的理解中,城管与摊贩是一种共生关系,最早就是因为有了摊贩,城管这支队伍,才应运而生。”合肥市城管局执法协调处处长李本文介绍说,合肥最早的城管系统叫做城市委员管理会,当时大约只有20多名成员,成立的初衷就是对城市摊点进行规范管理。

“到目前,城管已经有120多项行政执法权限,而对摊点的整治只是其中一项,而就是这一项工作,却占据了合肥市城管队员70%以上的精力和时间。”李本文说,可即便如此,取得的社会效果却并未让人满意。

“老百姓不满意,领导不满意,就连我们自己也不满意。屡屡发生的城管负面新闻,也多与摊点治理有关。”李本文说,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很多时候是社会问题的集中体现,城管们也知道摊贩们的辛苦,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却不得不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久而久之,这两个原本“相应而生”的事物,关系逐渐变得“微妙”。

现状:214个违法摊点群即将整治

在这个“矛盾”的背景下,未来,针对摊点的治理将会愈加严格。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每一个功能区都会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功能,每一个市政设施都将被要求发挥最大化的效率。”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闻仲平介绍说,在经济更为发达的上海,只设立了一个规范的摊贩集群,这就是因为城市的每一块区域都承担着相应的功能,一旦被占用,可能带来的结果就是一整块区域的“瘫痪”。

“合肥目前还比较宽松,我们也设置了很多免费、规范的摊点专门供摊贩们使用,而下一步,对其他违规摊贩的整治也将会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摊贩主们需要建立前往规范摊点摆摊的习惯。”闻仲平说。

资料显示,合肥目前共设立了117处规范摊点,而根据摸排调查,合肥市比较集中的违规摊点群达到了214处,下一步,针对这些违规摊点群的整治也将逐步展开。

困局:“人”与“事”的分离囧状

“在摊点管理,尤其是流动摊点治理时,城管可以说是非常无力的,我完全可以理解滨湖那位给摊贩下跪城管的心理。”经常在一线执法的庐阳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金勇说,如果当时不对摊贩主暂扣工具,摊贩主往往不会接受处罚,而一旦摊贩主一走了之,就等于之前的违法行为“一笔勾销”,因为根本找不到处罚人。在现场处理中,因为涉及“扣”、“罚”的利益矛盾,城管与摊贩之间冲突不可避免。

“归根结底,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对‘事’而不对‘人’,在对流动摊贩治理方面来说,对于屡教不改的摊贩,如果不在现场对工具进行暂扣,城管队友又有什么样的手段对这些随意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约束?”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闻仲平说。

根源: 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势在必行”

“我给你举个例子,现在街面上有很多摊贩在卖一些新鲜水果,这时候我们队员把他们的摊子收了过来,要求摊主交纳100元、200元的罚款,可经常是一夜功夫,这些水果就会腐烂、变质,而我们的城管队员还要反过来赔偿摊主的损失。可如果不扣呢?摊主随意占道经营的行为,将会给更多人的利益带来影响。”

闻仲平说,这种“人”、“事”分离的窘状,是造成城管对摊贩约束力不够、也是现场执法冲突不断的根本原因,如果要缓解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从法律的角度完善城市管理的“细枝末节”势在必行。

探索: 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管理

好消息是,合肥市首个城管条例即将出台。“条例出台后,肯定会对城市管理带来积极的影响。”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闻仲平说,对于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的探索与完善还将继续,也希望相关的立法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城管的工作,相应地提供一些帮助。

此外,合肥市城管部门正在探索一系列举措,搭建“数字城管”等创新平台,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这也将是以后的一个趋势。”闻仲平说,每个市民其实都是城市的主人翁,管好自己的“家”离不开每个人的支持,只要市民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很多矛盾和不理解都将“迎刃而解”。

昨日,合肥市城管局委托市场星报,给合肥市摊点经营者发出一封公开信:

合肥市的广大摊点经营者: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拥有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是我们每位市民的愿望和要求。近来,市区不少路段出现了摊点乱摆现象,妨碍交通,影响了市容市貌,破坏了城市卫生环境,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改变摊点乱象、营造宜居的城市环境刻不容缓。

在此,我们呼吁各位摊点经营者主动支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做到:

1、不随意摆摊设点。尤其禁止在主干道、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有“禁止摆摊”警示牌的地方摆放摊点。

2、不出店经营。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要按照要求规范经营行为,不噪音扰民,不污染环境。

3、不违反管理规定。进入规范点的经营者,做到“定点、守时、规范、整洁”,遵守管理规定。

《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违反规定的,城管部门将依法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我们相信:有广大市民的参与和支持,合肥将会更加更加整洁、更加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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