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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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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药房买含“麻”药品 一次不得超“2小包”

 

星报讯(石跃新 记者 赵莉) 市场星报记者昨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决定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注册登记,应当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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