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一己之私将国家700多万元矿权价款拱手送给企业,为向自己的老领导行贿,不惜找企业开口要钱。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原储量处副处长朱本增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半。
2005年7月,赵东阳等以池州黎明矿业有限公司名义,用1400万元购买池州市贵池区里山街道办事处所属集体企业六峰山铜矿。
2006年9月起,六峰山铜矿变更事项经办人赵东阳数次向省国土厅申请变更六峰山铜矿矿区面积等登记事项。最终,在朱本增的帮助下,东阳公司免缴了2008年扩大矿区面积未缴纳的采矿权价款138.01万元和2009年扩大开采深度、增加开采矿种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639.59万元(案发后经评估确认)。上述采矿权价款合计777.6万元已由东阳公司全部退缴。
2007年4月23日,徐静等人为铜陵美迅闻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山铜矿)的投资人,经营闻山铜矿。此后,为在经营矿山方面获得被告人朱本增的帮助,徐静先后以付咨询费为由送给被告人朱本增现金30万元。
2012年初,朱本增为给原省国土厅副厅长杨先静送钱,提出向徐静借款10万元。第二天,徐静将10万元送给朱本增,其随后将10万元送给了杨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