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边是“人大常委会”,一边是“满意度测评”,近日,市场星报记者在马鞍山市花山区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该区人大常委会把这两个看似互不相关的词对接起来,先后对反贪污贿赂、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等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实现“凡报告必测评”。
据花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培文介绍,对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该报告进行测评,不满意票达到或超过50%的为不满意。对测评为不满意而又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负责人,或连续两年被测评为不满意单位且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同一个人的,由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免职处理的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