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11月4日,淮南市谢家集区卫生局长张红梅涉嫌受贿罪,被大通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赃款47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期间,张红梅在担任卫生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要求有监管关系的淮南市东方医院集团总院副院长报销2万元就餐费、办公用品费等发票;张红梅利用辖区内卫生院工程监管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1万元;帮助他人处理医疗纠纷及帮助他人安排工作、处理计划生育超生,收受他人贿赂16万元。共收贿他人贿赂47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张红梅犯受贿罪罪名成立,遂一审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