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利用职务之便,不仅受贿、索贿,还贪污和滥用职权。10月24日,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综合室原主任李阳被控涉嫌三罪在淮南市大通区法院接受审理。据悉,该案系我省首例纪委官员腐败被查案。
据指控,李阳在担任淮南市八公山镇镇长、八公山镇党委书记、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综合室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2万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41.63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淮南市八公山镇政府在八公山区煤炭供销公司5号井(以下简称5矿)占有20%股份。2012年1月,李阳和时任八公山镇镇长谢宏(另案处理)私自决定把5矿给八公山镇政府的2009年至2010年度的奖励款中的25万元分给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括李阳和谢宏在内的10名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分得2万元。
2009年5月12日,八公山区沈巷村村民朱宗敏(另案处理)在工商部门申请注册成立了紫金山庄养鸡场。
2010年上半年,朱宗敏家别墅被拆除,此时,紫金山庄养鸡场已不复存在。朱宗敏为获取国家补偿款,擅自在被拆除的房屋后违规抢建房屋,并在里面养了几百只鸡。
2011年7月份,淮南市东西部第二通道施工至八公山区柏家山段,朱宗敏以施工单位放炮震死其养的鸡为由,阻挠施工并要求赔偿。
2011年12月,在养鸡场评估结果出来之前,朱宗敏不断阻挠施工。李阳同谢宏提出先预付给朱宗敏80万元赔偿款,经八公山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后,由谢宏安排时任八公山镇副镇长的李晖从该镇镇属企业淮南市金玉工贸公司支出80万元给朱宗敏,作为养鸡场拆迁补偿预付款。但此后朱宗敏继续阻挠施工,经八公山区政府有关领导同意,朱宗敏又前后获得540万元补偿款。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