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你看,太阳脸上长了“雀斑”
垃圾箱移走,垃圾堆却被留下
男子捅伤前妻后跳湖
我省或尝鲜“城管立法”
3上一篇 2014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或尝鲜“城管立法”

记者 刘海泉
 

星报讯  城管到底是为城市形象搞管理,还是为老百姓搞管理?基层城管工作是否需要放权,又如何放权?10月23日,来自全省各市县的城管局长齐聚黄山市黄山区,认真探讨了新时期城管执法部门的责任和使命。

“现代城市管理,也需要有专门法才可进行。”省城管协会会长程利民认为,全国283个市,有立法权的仅50家,城管要想依靠国家和省级以上层面立法,渠道不畅,困难重重,执法责任与执法资源不匹配,权利责任不对等。他建议,省内有立法权的市要先立法,省一级应有推动力,倒逼我省城管法规的出台。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