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民用充电桩建到小区内,对于家有新能源汽车的居民来说是一大利好,但给一些电瓶车用户心里添了“堵”。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这几天,关于小区电瓶车停车费涨价的投诉成了“热点”。
投诉:电瓶车停车费“说涨就涨”
家住合肥北城某小区的市民投诉:下班回家,到车库停放电瓶车看见一则“请停放车辆及时办理续费”的通知,电瓶车的停车费由原来的35元(15元停车费+20元充电费/月)调整成55元(15元停车费+40元充电费/月),询问其原因,车库管理人员告知,因为现在车库电费由原来的每度0.56元(民用电)改成现在的1.25元(工业用电)。
“停车费涨价是物价局的标准,还是属于物业公司的霸王条款?合肥市区的电瓶车收费是否也这么高?”该市民对此存在疑问。
疑问:充电收费暂无标准?
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了解到,合肥针对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已有明确公示,其中,电动车收费标准是7元/月·辆,电动车代充电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
针对北城某小区的停车收费问题,合肥市12356价格举证中心回复,根据长丰县相关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最高指导价收费标准为电动车7元/月·辆,如需要代充电服务其收费标准也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协商并按约定的标准收费。
昨日,合肥电动车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由于车辆电机功率不同,其实很难精确计算电瓶车一个月到底能用多少度电。一般来说,电瓶车一次充好电需用0.6度。“如果每天都充电的话,一个月耗电量应该是20度以下。花在充电上的钱应该在7元到10元之间波动。”上述人士介绍,如果加上之前的停车费,一个月一般在15元左右比较合适。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的充电收费标准,但经营者必须对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由消费者自愿付款。如果市民对小区的非机动车收费标准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咨询和举报。”合肥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