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刘兴勇 记者 曹开发) 近日,宁国小伙胡某与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聚会散去已是凌晨。酒后的胡某来到路边一电话亭打电话,打完电话后,老板要收其2元电话费,胡某以收费太贵为由与老板争执起来。随后,胡某一怒竟将电话机拿起来砸坏,还将电话亭台上摆放的货物推倒。
电话亭老板报警后,西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胡某带回。待胡某酒醒后,主动向电话亭老板道歉,并赔偿了200元电话机的购置费用及其他损失,获得了电话亭老板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