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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离婚纠纷 两份不同亲子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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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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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关系?非父女关系?
一起离婚纠纷 两份不同亲子鉴定书

 

星报讯(刘华 占峰 记者 马冰璐)一起离婚纠纷,夫妻双方竟拿出两份结果截然不同的亲子鉴定书。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女由母亲王某抚养,张某不承担抚养费,且王某支付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2008年,张某和王某网聊时相识,3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女。女儿出生后,两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家庭矛盾逐渐激化。此后,父亲张某同女儿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他与女儿非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

一气之下,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要求妻子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等。庭审中,王某同意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但她对张某出具的亲子鉴定书不予认可,并提供了一份亲子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张某与女儿是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

为此,张某向法院申请再做亲子鉴定,法院予以准许,但王某一直拒绝。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基于双方证据及庭审陈述,法院推定张某与孩子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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