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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报讯(周寅 记者 王涛) 10月11日晚,淮南公巡大队民警在检查一辆黑色轿车时,司机竟然拎了一罐啤酒下车,并在民警和周围群众的“注视”下喝了一口。在民警要求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该男子振振有词:“我吹什么吹?你没看见我刚才下车后才喝的酒?”

经测试,该男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了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并且对他的行为给予了解释: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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