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风光”房叔,如今庭上孱弱如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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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房叔”方广云昨庐江受审,公诉人认为他是“小官大贪”的典型,建议量刑20年
昔日“风光”房叔,如今庭上孱弱如烛

记者 刘海泉 王玮伟/文 黄洋洋/图
方广云因身体不适,庭中休息
 

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拖着双腿,大口大口地喘气,29日,备受关注的安徽合肥“房叔”方广云以这样一种形象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公诉人称其“小官大贪”;辩护人称其主动退还、真诚悔罪,没有社会危害性。庭审中,控辩双方最后的量刑建议,相差17年。

入口到被告席,“房叔”走得异常艰难

昨日上午8时30分,“房叔”案在庐江县梅城镇政府礼堂准时开庭,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被告人方广云一瘸一拐地出现在法庭入口处。

从入口到被告席,不到10米的距离,方广云走得异常艰难。佝着背,颤巍巍,几乎是在法警的帮助下,他才终于缓缓坐上了被告席。

斜靠在椅子上,满头白发的方广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此刻的方广云,俨然是一个疾病缠身的孱弱老人。

而在随后的庭审中,方广云也称自己患有脑梗塞、糖尿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

被控贪污18套安置房涉案上千万

今年65岁的被告人方广云,曾被人实名举报侵占回迁安置房136套,法庭上,检方指控其涉嫌贪污、滥用职权及受贿三项罪名。据检方指控,2005年以来,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万余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万余元、安置费21万余元,共计398万余元。

此后不久,方广云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滥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经依法查明,2007年以来,方广云在负责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6万元;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万余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万余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837万余元。

辩护人否认了检方的所有指控

在法庭辩论环节,方广云的辩护人否认了检方的所有指控。“涉案的拆迁安置房均不在被告人方广云的名下,这些房屋也并非由被告人方广云直接占有或实际控制。而且这18套拆迁安置房,早在三、四年之前就已经过党纪处理,且被告人方广云早已全部清退。”对于方广云犯贪污罪的指控,辩护人认为,方广云在侦查阶段委托其二儿子方奇主动退款现金64万元人民币,比起诉书认定的贪污拆迁补偿费、安置费的合计金额530107元超付了109893元。

公诉人建议量刑20年 辩护人建议3年

公诉人认为,方广云是小官大贪的典型,建议对被告人方广云,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至8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至6年,数罪并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听到量刑建议,方广云言语中透露着一丝慌张。他开口道:“我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我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违纪行为早已经过纪委处理,且没有给国家、社会造成实际损失,其情节显著轻微,加之方广云身患重病,长期卧病在床,没有社会危害性,其从到案到庭审,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交代涉案事实,态度一直很好,且有真诚悔罪表现等。建议合议庭评议时考虑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并适用缓刑或者依法监外执行。

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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