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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拿“好处费”,违规办理酒企“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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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拿“好处费”,违规办理酒企“出生证”
女工程师非法收受33家酒企262万,获刑七年零六个月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33家白酒生产企业共计送出262.5万元的“好处费”后,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同一名女工程师手中,违规办到了生产许可证。记者昨日获悉,这名不到40岁的女工程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出生于1976年的江丽娜,是安徽省标准化院标准信息研究所工程师,原系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工作人员。法院审理查明,江丽娜于2009年至2012年在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工作期间,在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超越职权范围,为黄山古韵徽州酿酒厂等33家白酒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办证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262.2万元。其中,自2010年开始,江丽娜先后为亳州老池酒业有限公司、亳州古泥池酒业有限公司、亳州刘秀贡酒酒业有限公司、亳州迎贺酒业有限公司4家白酒企业办理白酒生产许可证业务。期间,亳州迎贺酒业有限公司老总贺某先后多次送给江丽娜40万元。2013年3月因省质监局对江丽娜违规办证的事进行调查,江丽娜因惧怕事情暴露,曾退还给贺某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江丽娜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遂以江丽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262.2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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