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发布201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国家助学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对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位次靠前的同学没有被推荐,学校必须另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据了解,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合作办学形式的学生均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负责指标分配、评审和发放。
申请国家奖学金对成绩有具体要求: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⑵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皖教秘〔2010〕404号文件的规定,申请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如不分档,则采用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