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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担任丈夫委托人,出庭斗“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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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上司和已婚男司机同居 怀孕后向其索赔四万元
原配担任丈夫委托人,出庭斗“小三”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连日来,官员给情人写“保证书”的事例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轰动。除了一片吐槽声,很多人质疑,这些基于不合法关系而涉及的经济赔偿是否合法有效。

现实中,合肥市中院于近日审结了一起因不合法同居关系所涉及的赔偿纠纷。女上司“恋上”已婚男司机,怀孕后,男方不愿负责,女方让其书写四万元“补偿协议”。结果,男方迟迟不愿履行协议,女上司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女上司怀孕做引产,向男司机索赔四万

“双方同居半年,造成杨玲怀孕引产,赵辉一次性赔偿杨玲所有费用四万元”,这是今年1月份,赵辉向女上司杨玲出具的一份赔偿协议,在落款处书写下身份证号码,但未签名。赵辉系杨玲单位的业务主办兼驾驶员,二人相识已有两年。

今年2月份,七个月身孕的杨玲在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并花去医药费1.2万余元。术后,赵辉迟迟不愿履行协议,杨玲多次索要无果,遂依据赵辉出具的“补偿协议”,以同居关系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赵辉给付补偿款四万元。

据赵辉透露,除了书写“补偿协议”,杨玲在刚怀孕时,因赵辉不愿离婚,她要求其承诺支付三万元作为补偿。赵辉支付了两万元,杨玲又逼迫其写下一张一万元借条。

因未归还借款,杨玲以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欺骗还是自愿?双方各执一词

庭审中,杨玲表示,两人于2012年10月相识,当时,杨辉隐瞒自己有家庭的事实,欺骗其说已离婚,要求与她处男女朋友,杨玲信以为真,后双方在一起同居。

去年7月份,杨玲怀孕后,催促赵辉结婚时,才得知其已结婚生子。两人经过多次协商,杨玲要求其配合将胎儿打掉,可赵辉总以各种借口推诿,导致胎儿越来越大。最终,双方达成了四万元的“补偿协议”。

然而,赵辉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两人是自愿行为。

担任丈夫委托人,原配出庭斗“小三”

原审法院认为,赵辉向杨玲书写的“补偿协议”不能作为债务发生的依据。杨玲因引产造成经济损失是事实,赵辉应给予补偿,遂判决赵辉赔偿杨玲1.2万余元。

至于1万元借条,法院认为该借条合法有据,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楚明确,故判决赵辉支付杨玲借款1万元。宣判后,杨玲、赵辉均提出上诉。

二审法庭上,赵辉的妻子褚琴“力挺”丈夫,担任委托代理人出庭。

合肥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补偿协议”系基于双方间存在不合法的同居关系而由赵辉出具,现杨玲主张依据该“补偿协议”要求赵辉给付相应补偿款,法院不予支持。关于1万元借条,赵辉没有证据表明是受到逼迫情况下出具的借条,对赵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所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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