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陈兵 李林 胡德权 记者 李世宏) 一顿喝了白酒1斤2两,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83mg/100ml,依然开车上路,这样的疯狂行为不仅给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也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潘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7月15日10时20分,霍邱男子潘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G105线1003km+700m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83mg/100ml,属醉酒驾驶。潘某供称自己患酒精依赖症,几乎每天都要喝酒,不喝酒就全身不自在,更无法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