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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户购房人遭“一房二卖”两年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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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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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户购房人遭“一房二卖”两年未解决
开发商被判全额退款并支付利息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两年前,17户购房人在墨荷名邸楼盘买房时遭遇“一房二卖”,涉及购房款800多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现任”开发商退款付息。

2012年,17户购房人先后购买了墨荷名邸楼盘的商品房,该楼盘由安徽荣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荣远公司)和合肥墨荷园园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墨荷园公司)共同开发。但之后,他们陆续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房被他人备案。

无奈之下,他们向荣远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同年10月25日,他们和荣远公司在大杨镇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的见证下,达成和解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荣远公司在《会议纪要》中承诺,17户购房户的房屋全部由荣远公司解决,期限为一个月。同时,荣远公司还给出3个“解决方案”:1、按十七户房主收据上所订房号给房;2、若所订房号已出售或其他原因,由荣远公司负责调房;3、以上解决不了,由荣远公司按购房户的收款收据全额退款(利息不计)。

但很快,1个月过去了,承诺并未兑现,渐渐地,1年多时间过去了,17户购房人始终没等到承诺兑现。今年5月,17户购房人将荣远公司告上法庭。

据了解,案件先后在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17户购房人已陆续拿到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墨荷园公司将墨荷名邸小区项目工程全部转让给荣远公司,荣远公司应当承继附着于该项目工程的权利义务。且17户购房人又与荣远公司签订了《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依法判决荣远公司全额退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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